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清产核资、内部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清产核资、内部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选择中标单位,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清产核资、内部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SDDC-2019-006
3、包组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组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清产核资、内部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对城建投公司及权属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并按期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损溢鉴证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建议书。
(2)内部审计主要内容:对城建投公司及权属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 人: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0537-2981188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南风花园25#260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依法设立,具备国家法定的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与审计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上一年度年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并且没有下列情形: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近3年内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告;
(4)市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
4、应遵守执业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拥有15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不少于15人的专职从业人员;
8、熟悉被审计企业相关业务,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实践案例者优先考虑。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根据市国资委要求,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中介机构(或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多家中介机构)在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山东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济宁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限中1家集团公司。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2019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南风花园25#2601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37-2981188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50元/份,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 参加本次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出现经营异常的承诺(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
1、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不退;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不予接受。
2、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的,报名不予接受。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jining.gov.cn/col/col4075/index.html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