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醒

来源:济宁城投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量: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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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受境外疫情影响,国内包括省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减少聚集性活动
  尽量不要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并尽量减少聚餐人数和次数,缩短聚餐时间,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必须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合理安排出行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日常生活个人防护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坚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的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处于电梯和密闭公共场所时,咳嗽、打喷嚏要注意遮挡;积极配合社区、公共场所的测温验码、健康监测、登记报备、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监测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去人群密集场所。
五、配合做好随访检测
  近期我省启用了“山东省疫情防控随访热线(0531)88710000”,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涉疫风险人员的社会排查随访,大家可以放心接听,并请主动配合随访人员,准确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如果您接到省或市发送的疫情风险提醒短信后,请立即联系所在社区(单位),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流调随访,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六、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既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也是为疫情防控做贡献。3岁及以上人群,要尽快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完成全程接种。18岁及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尽早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以上措施比较简单、实用,希望广大群众不但要记住,还要努力做好,这样才能保证大家的健康。